江苏金湖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
来源:发布时间:2021年12月02日
各位股东: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》和《江苏金湖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》(以下简称“金湖农商银行”)的相关规定,经金湖农商银行第三届董事会决定,于2021年12月19日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,现将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会议时间及地点:2021年12月19日(星期日)下午3:00在金湖农商银行(金湖县健康西路1号)七楼会议室,会期预计半天。
二、会议出席对象:
1.本行全体股东(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,并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,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行的股东)。
2.本行聘请的律师。
3.其他有关人员。
三、会议事项
审议关于叶反修同志辞去董事职务;选举周硕令同志为本行董事的议案
四、会议出席
(一)出席会议登记。
1.登记时间:本行股东大会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12月13日前。
2.登记地点:金湖农商银行所属各营业网点。
3.登记方法:
(1)法人股东代表须持股权证、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。
(2)个人股东拟亲自出席会议的,须持股权证、身份证、出席会议回复办理登记手续。个人股东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可委托代理人出席,委托代理人须持授权委托书、本人身份证和委托人股权证办理登记手续。
注:登记时,本行工作人员将查验相关证件,并收取“出席会议回复”及“授权委托书”。
(二)出席会议签到。
出席会议时,股东或股东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,提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签到手续。
注意事项:迟到或未按规定办理登记的股东,不得参加本次股东大会。
五、根据《中国银监会关于加强商业银行股权质押管理的通知》(银监发【2013】43号)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,股东质押本行股权数量达到或超过其持有本行股权的50%时,其在股东大会的表决权将受到限制。
六、其他
1.与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食宿费用及交通费自理。
2.本公告发布地点:金湖农商银行网站http://www.jhnsyh.com、《金湖快报》及金湖农商银行各营业网点公告牌。
3.联系部门:金湖农商银行董事会办公室;联系电话:18001403006、18036512353;电子信箱:jhls8088@126.com;邮编:211600。
特此公告。
江苏金湖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
2021年12月2日